六旬男女去年10月在長洲公眾碼頭長櫈作出疑似口交的不雅行為,遭人拍下影片及在網上流傳。警方調查後拘捕上述男女,2人今於東區裁定法院各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情指2人在警誡下承認飲酒後犯案。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5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為62歲收銀員馬麗卿及63歲海員吳濤明,2人承認於或約於2025年10月29日,在長洲海傍街長洲公眾碼頭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
疑口交期間遭拍下影片及網上流傳
案情指,去年10月29日,有警員發現4條影片在長洲居民的WhatsApp群組內廣泛流傳,影片顯示兩名被告在案發地點作出性質猥褻的行為,即女被告躺在長櫈上,她雙腳分開,而男被告則坐在她面前,並把左手和頭放在她兩腿之間及靠近其私處;影片中至少有1名途人當時曾經過長櫈。
警方調查後,去年10月底先後拘捕兩名被告,並在屋內檢獲兩人案發時身穿的衣服。警誡下,兩人均承認自己是片中人,並表示當時飲了酒。
案件編號:ESCC1057/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