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油尖連續兩周打擊盜竊拘26人 共涉77宗案40萬元財物

油尖警區人員根據情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4月14至27日展開代號為「急漩」的大型拘捕行動,以打擊「搵快錢」罪案,包括店舖盜竊及其他相關罪行。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7男9女(19至76歲),涉嫌「盜竊」及「處理贓物」等。

調查顯示,被捕人相信與77宗盜竊及相關案件有關,失物總值超過40萬元。其中13名被捕人已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重申,打擊「搵快錢」罪案為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盜竊罪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另外,若市民購買、處理或接收盜竊贓物,亦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4條處理贜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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