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今日(21日)表示,為打擊網上非法售賣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昨日(20日)進行代號名為「雷石」的執法行動,截獲一名男子和檢獲共800件懷疑另類吸煙產品。
控煙酒辦人員透過恆常進行線上和線下巡查,發現有人在網上非法售賣另類吸煙產品,於昨日採取行動截獲一名20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並檢獲800件懷疑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正繼續跟進事件,並會在證據充分時向涉案男子提出檢控。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兩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禁止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6個月。由今年4月30日起,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及草本煙,可被處定額罰款3,000元。如管有多於指定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