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農村部原部長唐仁健被控受賄2.68億人民幣,今天(28日)被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相關新聞:原農業部長唐仁健被「雙開」 巨額受賄 「脫貧攻堅中搞盲目決策」
唐仁健去年5月落馬,是中共20大以來首位落馬的國務院內閣部長。法院查明,唐仁健受賄長達17年(2007年至2024年)。

原農業部長唐仁健
法院指,唐仁健利用擔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甘肅省委副書記、省長,農業農村部黨組書記、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受賄達2.68億。
法院認為,被告人唐仁健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鋻於唐仁健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