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仿丹麥 恐引爆社會矛盾

施紀賢政府此次庇護政策改革明確提及深度借鑒丹麥模式——後者以嚴苛移民政策聞名歐洲,然而丹麥模式「成效」背後,是人道主義爭議與社會代價的持續發酵。
內政部證實,今年早些時候已派高級代表團赴哥本哈根考察,丹麥的臨時居留許可與定期審查機制被列為核心借鑒範本。在丹麥,移民僅能獲得兩年期臨時居留許可,到期需重新申請,政府若認定其原籍國安全即可遣返。
丹麥的嚴苛政策可追溯至2016年,當時出台的法律允許沒收庇護申請者貴重物品沖抵援助成本,後續又持續收緊家庭團聚規定。數據顯示,這些措施使丹麥庇護申請量降至40年來最低,95%的被拒申請者已被遣返,這成為英國效仿的關鍵依據。
只不過,丹麥模式的爭議從未停歇。《歐洲人權公約》機構多次批評其政策「營造反移民環境」,認為臨時居留制度使難民長期處於身分不確定狀態,嚴重影響就業、教育與家庭規劃。人權組織指出,丹麥雖短期抑制了申請量,卻將移民群體推向社會邊緣,損害國家人道主義形象。
工黨政府的效仿之舉已引發連鎖擔憂。英國難民理事會指出,丹麥的「遣返優先」邏輯忽視個體避險需求,英國若全面照搬,可能導致大量合理庇護申請者被強行送回危險環境。有法律專家提醒,丹麥政策曾多次引發違憲訴訟,英國需警惕類似法律風險。
內政部直言,改革目標是「達到甚至超越歐洲嚴苛標準」。對比可見,英國將臨時居留期設為30個月,略長於丹麥的2年,但20年的永久居留等待期遠超丹麥現行制度,且附加的就業、語言等門檻更為細化。
分析人士指出,英丹兩國的社會基礎、移民結構存在差異,丹麥的「成功經驗」未必能複製。丹麥依託高福利體系消化部分政策代價,而英國當前面臨民生壓力,強制難民工作、削減援助的措施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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