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最高法院裁定 Meta個人化廣告違法

奧地利最高法院近日裁定,「臉書」母公司Meta的個人化廣告模式屬於違法行為,要求Meta在收到歐盟用戶的請求後14天內,向其提供完整的個人資料存取權。這項判決在整個歐盟範圍內樹立法律先例。
裁決命令Meta不僅必須揭露原始資料,還必須提供有關資料來源、接收方,以及使用目的的詳細資訊。法院認定,Meta在未取得「具體、知情、明確且自由給予」的同意下,為了個人化廣告而蒐集來自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網站的用戶資料,並處理敏感資訊,違反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Meta發言人表示,已注意到法院就這起長期案件所做出的裁決,正在檢視該判決內容。
此案由奧地利隱私權行動人士、「歐洲數字權利中心」創辦人施倫斯(Max Schrems)於2014年提出,歷時11年才告一段落,期間歷經奧地利最高法院3次裁決,以及歐盟法院2次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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