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罪成,被判監2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 12日 )去信英國《每日電訊報》,批評該報有關黎智英案的評論錯誤,具有誤導性,直斥有關報道是對讀者智商的侮辱。
黎智英作為在香港特區犯罪的中國人 理應在港服刑
鄧炳強表示,黎智英是中國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黎智英是中國公民。作為一名在香港特區犯罪的中國人,他理應在香港特區服刑,這是合乎邏輯的。

鄧炳強去信英國《每日電訊報》,斥該報有關黎智英案的評論具有誤導性,是對讀者智商的侮辱。資料圖片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去年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3罪罪成。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罪成,被判監20年。資料圖片

黎智英被判監總刑期為20年;其餘八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資料圖片

黎智英囚車駛入。資料圖片
鄧炳強強調香港不存在死刑,重申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信念而受審,該案也與新聞自由無關。法庭明確認定黎智英為該案主謀,經過156天公正公開的庭審,在公眾、媒體和世界各地觀察員的見證下,最終判處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庭審期間,法庭審閱了多達2,220件物證、超過8萬頁的文件以及14名控方證人的證詞。黎智英本人出庭作證52天。
他表示,法庭對該案的判決理由和量刑理由均公開透明,並詳細闡述了法庭在各個方面的考量。法庭的判決表明,香港的法治健全有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認為任何認為某些人可以免於承擔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的提議,都等同於鼓吹違法特權,完全違背了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