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時任男教師涉嫌於2022年至2023年間,隱瞞任教的路德會啟聾學校,自己正接受廉署調查及刑事檢控,從而保住教席。男子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3項欺詐罪開審,辯方將爭議被告無意圖欺騙。啟聾學校校長供稱,直至在報章上見到被告的名字,才知被告遭起訴,在此之前被告從未告知學校他正受查。校長指若得悉被告應徵時已受查,當初便不會聘用被告,「好似我哋俾佢呃咗咁」。
面試至獲聘期間未通知學校正受廉署調查
被告游昇浩,被控3項欺詐罪,他今由大律師關百安代表。承認事實指,案發時被告是路德會啟聾學校(啟聾學校)的合約教師,其後轉任常額教師。被告曾涉及廉署調查,於2021年9月被捕,其後數次到廉署續保。他於2022年7月通過面試,獲啟聾學校聘請為合約教師;同年8月及10月被告到廉署續保,獲告知該案仍在調查中,但他無須再續保。
被告於2023年3月致電廉署查詢調查進度,獲告知調查仍然繼續,他仍是嫌疑人。同年8月,被告通過面試獲聘任為常額教師。同年11月被告遭廉署起訴,啟聾學校校長於12月向被告查詢相關刑事檢控。廉署於2024年5月就本案會見被告,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被告在案發時間從未通知啟聾學校自己涉及刑事調查。
啟聾學校校長許加恩供稱,2022年7月25日及29日兩次與被告面試,認為他合適遂於7月29日即日簽約。許指當日須面試其他應徵者,故由行政主任處理與被告簽署合約事宜。被告獲聘後主要負責聽障學童增強支援服務,到不同主流學校提供支援服務。許解釋,被告會先返回啟聾學校,有需要到校支援時才外出,他可隨時尋找校長。
案件編號:WKCC228/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