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獸醫疑因「租霸」欠租和破壞單位,於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Facebook群組公開對方個人資料,事後遭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起訴。他早前承認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暫委裁判官鍾穎詩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知悉被告因一時憤怒和愚昧才犯案,但不會同意被告的做法,考慮到被告報告正面、他有機會面對紀律研訊,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為44歲獸醫蔡濟明,早前承認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感化官在報告中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和深刻反思,並建議判處低至中時數的社會服務令,而被告因其專業資格,將來可能須面對進一步判罰。
被告蔡濟明(黑褲)接受判刑後,在親人舉遮掩護下離庭。王仁昌攝
鍾官判刑時,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而他過去沒有刑事紀錄,卻因本案須留下案底,被告更有機會面對紀律研訊處分,雖然法庭亦知道被告是因一憤怒和愚昧、甚或出於沮喪才犯案,但並不會同意其做法,考慮到被告認罪,終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女事主Y於去年2月2日發現有人分別於前年11月9日、以及去年1月20日和2月2日在Facebook群組「香港租霸黑名單」發文,披露Y的個人資料,例如性別、職業、年齡、部份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WhatsApp個人檔案。去年2月2日,有關訊息更被發布2次。Y於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被告因發布資料在去年3月9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自己發布Y的個人資料。
案件編號:ESCC603/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