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昂地方法庭3日對「託兒所保育員殺嬰案」作出宣判,被告人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在法國社會引發高度關注。
據報道,羅納省重罪法庭從4月1日起開庭審理該案。檢察官戈德羅在庭審最後一日表示,此案雖存在「超出我們認知、難以理喻」的部分,但被告在犯案時「意識完全清醒」。檢方要求判處嫌疑人30年監禁,且其中20年不得減刑。
里昂市一私營託兒所前員工米莉亞姆.雅溫涉嫌於2022年8月用強腐蝕性管道疏通劑毒殺年僅11個月大的麗莎(Lisa),原因僅僅是孩子不斷哭鬧令她「惱怒」。最終這名女嬰因嚴重灼傷而不治身亡。報道說,現年30歲的雅溫在接受警方拘留審訊時曾多次更改說法,最終在庭上才對自己強行將化學毒劑灌入麗莎口中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她始終堅稱自己「並非蓄意殺人」。
檢方起訴書指出:「面對一名毫無還手之力的兒童,她殘忍地剝奪了對方年幼的生命。為了打擊這種極其惡劣的行徑,為了保障社會的長治久安,為了捍衛受害者家庭的合法權益,應予以嚴懲。」檢方還指責雅溫在案發後試圖逃避罪責的「怯懦」和「冷漠」表現:作案後並未報警求救,而是銷毀罪證(事後丟棄了裝有管道疏通劑的容器),隨後若無其事結束當天工作,下班回家時甚至還去商店購物。
起訴書認為,被告的所作所為顯然表明她對受害嬰兒所經歷的「痛苦折磨」完全無動於衷。檢察官因此要求法官認定被告「謀殺未成年人」罪名成立並處以重刑。
在法庭訊問環節,麗莎父母的代理律師也對雅溫含糊其辭的回答表示不滿。麗莎的父母在庭審過程中情緒激動。他們希望法庭辯論的重點應該是被告必須承擔的「刑事責任」上,而非將焦點轉移到託兒所管理問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