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冤獄13年 獲賠130萬歐元

根迪茨基曾是一名公寓大樓的管理員,2010年,他以謀殺罪被德國慕尼克地方法院判處終身監禁,罪名是他在2008年利用浴缸殺害一名老婦人。不過法醫專家一直對判決存在質疑,最新專家報告顯示,這名女子可能是在洗衣服時不慎跌入浴缸溺亡,而根迪茨基具備不在場證明。2023年,根迪茨基被重判無罪釋放。
獲釋後,根迪茨基及其律師向政府尋求賠償。他總共在獄中度過了13年,即4916天。在他被定罪時,冤獄賠償金為每天25歐元;2020年提高到每天75歐元。按每天75歐元計算,賠償金本應該約為36.9萬歐元。巴伐利亞州司法部表示,支持將冤獄賠償金提高到每天100歐元提議。
巴伐利亞州司法部近日解釋稱,根迪茨基獲得的約130萬歐元的賠償中,包括已支付和未來必須支付的款項,比如訴訟費、律師費以及稅款等,這是雙方和解協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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